你是怎么样的人,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。
MR.SHANG

10 犯罪形态

10-1 犯罪预备

10-2 犯罪未遂

10-2-1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

10-2-2 未遂犯与不能犯

10 犯罪形态

10-1 犯罪预备
【法条补充 刑法

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,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的,是犯罪预备。

对于预备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】

犯罪预备是一种犯罪的终局性形态。

成立条件:

①主观上为了着手实行犯罪

②客观上实施了预备行为

③由于意志外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。(被迫放弃;主动放弃是犯罪中止)

1 主观上为了着手实行犯罪

例子:甲为了买刀杀人,在便利店打工挣买刀的钱。

→ 打工行为不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。

2 客观上实施了预备行为

要求:对法益已经造成了一定危险的行为。

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:甲说他讨厌乙,要杀了他。(犯意表示)

甲为了杀乙,买了一把刀。(犯罪预备)

3 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

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:在于自动性。

犯罪预备: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弃。

犯罪中止:自动放弃犯罪。

10-2 犯罪未遂
【法条补充 刑法

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

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】

犯罪未遂成立条件:

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

②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

10-2-1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
二者区分:犯罪预备——预备阶段

犯罪未遂——实行阶段。

分界线:着手

着手之前是犯罪预备,着手之后是犯罪未遂。

【注意:还要仔细看是什么罪名,不同罪名,它着手的标准会不同】

着手的判断标准:行为对法益是否造成现实、紧迫、直接的危险。若是,则属于着手。

例子:甲寄毒药要毒杀乙,寄出时不是着手,收到时是着手。

注意这里的着手,和我们生活中的那个着手并不一样。

易考情形:

1)抢劫罪:对人使用暴力胁迫or 其他强制手段时是着手

2)强奸罪:对妇女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时是着手,而非奸淫时。

例子:甲为了强奸乙,潜伏在乙的床底下。结果乙回家,一上床,把床压塌了,甲被压得不能动。被迫放弃强奸。

→ 虽然距离很近,但是并没有制造紧迫的危险。

→ 犯罪预备

3)盗窃罪:入户盗窃,翻墙,不算着手;翻进去,发现没人,撬门算着手;若屋里有人,则进门后才算着手。

4)诈骗罪:为了诈骗而伪造证件是预备行为,开始实施诈骗才是着手。

5)保险诈骗罪:为了骗保而制造事故是预备行为,开始向保险公司索赔提出索赔才是着手。制造完事故,向保险公司打电话问询索赔事宜,不是着手。

6)诬告陷害罪:写诬告材料是预备行为,向有关机关告发才是着手。

特殊问题:

1)隔离犯: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时空上的间隔(考过)

例子:邮寄毒药

→ 着手标准:寄出去不算着手;收到才算。(寄出去的时候没有紧迫的危险)

例子:邮寄炸弹

→ 着手标准:寄出就算着手。(虽然对收件人没有紧迫危险,但是快递员有紧迫危险)

总结:看邮寄物在途中有无危险。

2)间接正犯(还没考过)

着手标准:以被利用人为标准。

例子:甲教唆小孩乙去偷窃。

→ 小孩乙翻进院墙被人抓住:犯罪预备。

→ 小孩乙敲门进去,翻东西被人抓住:犯罪未遂。

→ 小孩乙偷完东西,在回家的路上被人贩子拐走:小孩已经偷出东西,犯罪既遂。

10-2-2 未遂犯与不能犯

1 不能犯

不能犯——无罪【理由:危害行为这里 ❎;又叫不能罚的不能犯】

不能犯的分类:

1)对象不能犯:不存在犯罪对象——不可能构成犯罪

2)手段不能罚:手段不可能产生任何危险——不可能构成犯罪。

迷信犯:手段不能犯的一种。(如古装剧里扎小人)

2 行为对法益有无危险的判断标准:(观点展示)

行为对法益有无危险的判断标准:

例子1:甲看到前方有人,以为是仇人乙,开枪射杀。结果是个稻草人。

客观说(多数说):

行为有无危险,是一种客观判断,以客观事实情况为准。

→ 枪杀的是稻草人。

→ 对人的生命没有任何危险。无罪。

客观说里面又分出2种:

1)客观危险说:行为有无危险,从事后角度和科学专家角度判断。(事后诸葛亮)

2)具体危险说:行为有无危险,从行为时一般人的角度判断。

例子:甲向乙投放毒药1毫克。乙喝了并未死。事后专家鉴定,1毫克毒不死人,至少5毫克才毒死人。

→ 客观危险说:甲的行为没有危险。不构成故意杀人罪,属于手段不能犯。

→ 具体危险说:从一般人角度,1毫克也是毒药。万一多放一点就毒死人了。甲构成故意杀人罪,属于犯罪未遂。

主观说(少数说):

行为有无危险,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准。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有危险,那么行为就有危险。

→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。

(少数说基本上现在越来越少数说了,临近淘汰。)

3 判断危险性/判断可能性:联系的、发展的、全面的眼光看问题。

例子:甲乙相距100米,甲向乙开枪,射程只有90米。

判断危险性:有危险性。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

例子:甲算好乙睡觉的时间。在这个时间段蹲守在窗外,朝着乙的被子开枪。结果乙不在床上。

判断危险性:判断有危险性/可能性,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。

例子:甲朝着对低空飞行的飞机扔石子。

判断危险性:一般石子扔不了几米,没有危险性。

【解题技巧:只能多做题训练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】

例子对比:

1)甲误以为白糖能毒死人,偷下白糖给乙。

→ 无罪。(接近迷信犯)

2)甲买来砒霜准备毒死乙。结果拿砒霜的时候,拿成了白糖。

→ 有制造危险的可能性,对乙的生命法益有危险。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。

3)甲想毒死乙,在丙家里发现有一罐砒霜,甲用这个给乙。结果这个砒霜里装的是白糖。

→ 手段不能犯。无罪

→ 这个瓶子里本来就没有砒霜。

2024年0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