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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R.SHANG

10-4 犯罪既遂

10-4-1 既遂的认定

10-4-2 各犯罪形态的联系

10-4-3 重复侵害行为

10-4 犯罪既遂

10-4-1 既遂的认定

1 时间阶段:既遂结果必须出现在实行阶段。

之前讲过,有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两个时间段,注意区分。预备行为偶然导致实害结果,不属于既遂结果,不构成犯罪既遂。

例子:甲买了毒酒想毒死乙。甲出门买下酒菜。没想到乙自己看到酒喝了毒死了。

→ 甲这个行为是预备行为,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

→ 故意杀人罪犯罪预备,过失致人死亡罪

→ 想象竞合,择一重罪论处

2 因果关系:要求实害结果与实行行为有因果关系,否则不构成犯罪既遂。

1)诈骗罪(行为公式):欺骗行为→对方陷入认识错误→对方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→行为人因此取得财物。

例子:甲卖假的化妆品,乙觉得他很可怜,明知是假的,还是买了。

→ 不是因为受骗给的钱,因果链条断裂。

→ 甲不构成既遂,成立诈骗罪未遂

→ 乙在赠与财物

2)敲诈勒索罪(行为公式):恐吓行为→对方产生恐惧心理→对方基于恐惧心理而处分财物→行为人因此取得财物

3)抢劫罪(行为公式):暴力胁迫行为→压制对方反抗→对方无法反抗而交付财物→行为人因此取得财物

4)【可能考】强制行为→压制妇女反抗→妇女因为无法反抗而被奸淫

例子:夜晚,甲入户强奸乙,乙挣扎中打开灯,甲羞愧逃走。乙发现甲很帅,留下甲。两人遂发生关系。

→ 甲成立强奸罪中止

(解题一定要通过因果关系链条来推导)

3 行为对象的转移:财产犯罪和人身犯罪不同。人身犯罪要看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

财产具有可替代性

例如:甲去偷珠宝,结果发现包装盒更精美,于是不偷珠宝,偷了盒子。

→ 1个罪,定一个盗窃罪既遂。

人身法益具有专属性

例如:甲入室准备强奸乙,结果发现丙更美丽,于是放弃乙转而强奸了丙。

→ 甲对乙构成强奸罪中止,对丙构成强奸罪既遂

→ 2个罪,要并罚

10-4-2 各犯罪形态的联系(总结)

1 终局形态

牢记:犯罪预备、未遂、中止、既遂都是终局性的结束

(考了又考:它们是对立排斥关系,择一关系)

例子1:甲偷了高级钟表,后来又还了回去。

→ 构成既遂。还回去只算悔过行为,而不是中止

例子2:甲为了偷乙的手机,把乙的手机扔到草丛中。没想到去找的时候,发现被别人捡走

→ 甲构成犯罪的既遂。

2 同一起犯罪中的排斥关系(五星级考点)

1)不要把悔过行为或返还行为当成中止

2)既遂后,财物又被被害人夺回,不再成立未遂

3)中止排斥未遂

例子:甲大白天准备强奸乙,乙说身体不适叫甲晚上来。甲晚上去乙家,被蹲守的警察抓获

→ 甲在白天的时候已经成为犯罪中止的终局形态。晚上以为是乙要与自己一夜情,已经没有了犯意。

4)未遂排斥中止(难点,考过2次)

例子:妻子想杀丈夫,捅了丈夫两刀后逃走。后来发现刀遗落在案发现场。回头找刀发现丈夫没死。妻子看到丈夫可怜,送他去医院救人

→ 在妻子逃走的时候,犯罪已经结束,犯意已经消除(已经捅了),杀人这事已经干完了

→ 在逃走,已是终局

→ 妻子构成犯罪未遂

→ 未遂排斥中止,构成犯罪未遂

(还没考过的姊妹情形,标准案例)例子:妻子想杀丈夫,趁丈夫睡着打开煤气。妻子在院子里等了一个小时后,回到现场查看。丈夫说你没关窗,咋毒死我呢。妻子很惭愧,把丈夫送到医院救人

→ 第一个时间节点,煤气灶打开,妻子逃离

→ 没有出现终局形态,因为妻子一直在等待死亡结果。如果没有毒死,是想继续弄死的

→ 第二个时间节点,犯意已经消除,去救人

→ 这里出现犯罪的终局形态,构成犯罪中止

例子:妻子想杀丈夫,给丈夫毒药后,以为必死无疑,去学校接小孩。接小孩回家发现丈夫还没死完。妻子看在小孩的面上,把丈夫救活

→ 妻子出去接孩子,以为他必死无疑。定犯罪未遂

10-4-3 重复侵害行为

例子:甲向乙开枪,有五发子弹,第一枪没打中,准备打第二枪,见乙可怜,遂放弃。

整体考察说(多数说):由于第一枪没有呈现终局形态,所以不能定犯罪未遂,整体考察,定犯罪中止

个别考察说(少数说):第一枪构成犯罪未遂,第二枪构成犯罪中止

2024年06月11日